请登录或注册
出代价暂用别人的东西:租房。租用。租借地。 收取一定的代价,把房屋、土地、器物等借给别人使用:租佃。租价。租让。租赁(a.出租;b.租用)。 出租所收取的钱或实物:房租。地租。 田赋:租税。 笔画数:10; 部首:禾; 笔顺编号:3123425111